建好小區配套幼兒園可探索新模式
http://www.10keji.com2019年01月24日 09:24教育裝備網
日前,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開展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治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部署在全國開展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摸底排查和清理整治工作,要求集中解決小區配套幼兒園規劃、建設、移交、辦園等環節存在的突出問題。教育部于1月22日舉行新聞發布會,介紹治理的主要任務和主要舉措。
去年11月,《關于學前教育深化改革規范發展的若干意見》印發。《意見》明確,到2020年,全國學前三年毛入園率達到85%,普惠性幼兒園覆蓋率(公辦園和普惠性民辦園在園幼兒占比)達到80%;到2035年,全面普及學前三年教育,建成覆蓋城鄉、布局合理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
很顯然,狠抓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治理,對提高普惠園覆蓋率至關重要,也是解決就近入園難的關鍵所在。由開發商建設配套幼兒園、學校等公建配套設施,相關規定早已有之。但是,這種配套模式,近年來一直存在比較多的問題。2017年的全國學前教育資源狀況調研顯示,一些地方城鎮小區有的沒有配建幼兒園,有的雖然建了但沒有辦成公辦園或委托辦成普惠性民辦園,造成城鎮“入公辦園難”“入普惠性民辦園難”“就近入園難”。
這次治理要解決的問題,就是要求開發商要建好幼兒園,及時移交給當地教育部門,要辦成公辦園和普惠園。在集中治理中,有很多需要啃的硬骨頭,比如,小區已經建好、驗收,但小區沒有建幼兒園,而且也無空地,開放商已經撤離,誰來補建幼兒園、在哪里建?當然,如果能啃下集中治理的硬骨頭,將緩解入園難入園貴問題。
在筆者看來,在集中治理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規劃不到位、建設不到位、移交不到位和使用不到位等問題的同時,有必要探索由政府主導建設新建小區配套學校、幼兒園的新機制,由要求開發商配建幼兒園,到由政府部門主導建設配套幼兒園。
首先,由開放商建設配套幼兒園、學校,開發商往往只會考慮本小區業主的利益,從而導致規劃不到位或者建設不到位問題,而由政府主導建設配套學校、幼兒園,則會綜合考慮多個小區的居民需求;其次,雖然明確開發商所建幼兒園應該移交教育部門,但是在具體執行時,卻可能存在產權糾紛。比如,陜西省教育廳、省發改委等制定的《城市新建居住區配套規劃建設幼兒園、小學的指導意見》規定:“開發商(單位)應在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的統一規劃下,設計居住區幼兒園、小學建設方案,經有關部門審定同意后組織實施。在竣工驗收合格并取得配套設施建設合同履行確認證明后,應在三個月內向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完成移交手續。”但是,西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市政發布的《關于印發〈西安市居住區公建配套設施建設管理辦法〉的通知》卻規定:“商品住房項目內幼兒園的經營由開發建設單位與相關當事人約定,并接受所在區縣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指導和管理。”這便容易引發小區幼兒園究竟歸政府還是歸開發商的爭議。而由政府主導,則將消除這一爭議,且都把小區配套幼兒園建設為公辦園。
《關于學前教育深化改革規范發展的若干意見》明確了政府對發展學前教育的主導責任,因此,由政府主導小區配套幼兒園建設,也順理成章。其實,明確政府主導配套幼兒園建設,只需在土地出讓、小區開發時,向開發商收取這筆費用即可。簡單來說,就是政府部門根據小區建設情況,做好建設學校、幼兒園的規劃,并進行建設。這樣權責明晰,也不存在移交問題,以及辦成營利性的民辦幼兒園的問題。
(作者系教育學者)
責任編輯:董曉娟
本文鏈接: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