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馬光砸缸罰二十”式普法教育值得商榷
http://www.10keji.com2019年02月26日 09:54教育裝備網
近日有網友爆料,廈門一小區圍墻上出現“司馬光砸缸罰款二十”的“普法”宣傳畫,有孩子問家長“為什么救人要罰錢?”“人命重要還是錢重要?”
制作單位思明區司法局宣傳科的回應是,“這是一種文藝手法”,從法律的角度沒什么誤導,目的是通過生動的故事讓大家更好地理解這條法規。可是很多成年人都表示理解不了,怎么讓未成年人去理解呢?按照司法局的意思,司馬光砸缸在古代行得通,現在可就行不通了。事實上,《論語·鄉黨》載:廄焚,子退朝,曰:傷人乎?不問馬。孔子得知馬廄被燒,不問馬,只問“是否傷人”。要知道,在孔子生活的時代,一匹好馬的價格勝過不知幾多奴仆的命,古人的“貴人賤畜”或“貴人賤物”,不也符合現代社會的文明觀念嗎?在今天,難道孩子夏天困在車里,路人砸玻璃救人還要賠玻璃錢么?
何況就算司馬光的行為不是見義勇為,至少也屬于緊急避險吧?在司法實踐中,對緊急避險是否超過必要限度的一般標準中,最重要的一項就是:生命權利大于財產權利。依據這樣的法律可以判斷,在現今社會,就算司馬光的行為造成了財產損失,缸的主人要求一定補償,也應由被司馬光所救的孩子承擔——是他自己爬上大甕進而落水,砸缸的受益者也是他。
輿情發酵后,鑒于該宣傳畫引發不好的社會反響,當地已將其撤下。知錯就改當然是好的,但當地有關部門更應該考慮的,是今后如何讓這樣的事不再發生。
(作者系蒲公英評論獨立評論員)
責任編輯:董曉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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