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信息化教學,不能違背教育公平原則
http://www.10keji.com2019年10月30日 16:06教育裝備網
近日,有河南商丘市民向媒體反映,商丘市第二高級中學(以下簡稱“商丘二高”)推薦學生購買價值3980元的平板電腦,用于“線上線下”教學。對此,商丘二高副校長回應稱,自2018年年底,學校推行信息化教學,因而推薦學生購買平板電腦,但本著自愿的原則,并未強制學生購買。該校長表示,學校會將購買平板電腦的學生單獨分班,進行信息化教學;未購買平板電腦的學生另外分班,用傳統的方式教學。目前,學校購買、未購買平板電腦的學生大約均等,不存在歧視。(10月28日 澎湃新聞)
教育公平是社會公平的基石。就學校而言,只有讓每一位學生都享受到均等的教育機會,才能保證教育公平。依據學生購買平板電腦的情況進行分班,顯然有失教育公平。
一臺平板電腦將近四千塊錢,對農村家庭不是一筆小數目,無疑增加了家長的教育支出。雖然并非強制,但每一位家長都不愿意自己的孩子落后,希望自己的孩子能享受到與其他孩子一樣的教育,因而,大多數家長都會積極響應,想辦法為孩子購買。但確實也有一部分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買不起平板電腦。根據學生有無平板電腦,實施不同的教學方式,附帶了家庭的經濟因素,人為造成了教育的不公平以及對貧困學生的歧視。
學校教育資源的分配應當是均等的。如若學校沒有相應的經濟實力改善硬件辦學條件,推進信息化教學改革,可以將改革的步伐放慢一點,沒有必要讓家長自購平板電腦。學校的做法,錯將原本屬于自身職責的教育投入轉嫁給學生家長,進一步講,可視之為教育的亂收費。如果學校推薦的平板電腦,存在著利益瓜葛,更是嚴重地損害了學生家長的利益。
(作者許艷麗,蒲公英評論特約評論員。)
責任編輯:董曉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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