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學校公用經費須及時足額撥付
http://www.10keji.com2019年11月08日 09:23教育裝備網
隨著城鄉公用經費標準走向統一,農村學校公用經費持續增加。但是,媒體記者近日調查發現,公用經費的撥付使用在一些地方農村學校存在執行不到位、撥付延遲、變通使用、因故擠占等問題,讓這筆“保障金”難到位、難使用,好政策難以發揮應有效應。
教育公用經費是用于滿足教學活動正常進行和學校正常運轉的費用,是支撐學校日常運行的“保障金”。“保障金”不到位,教師為保證正常的教學秩序,逼得“挪用私款”,無疑增加了農村教師不必要的負擔和風險。而撥付延遲逼出的“挪用私款”,與變通使用、擠占公用經費等問題交織在一起,暴露出個別地方在執行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的過程中,執行不到位、保障不徹底、隨意搞變通等問題,對農村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和教師的正當權益造成了損害,應予及時糾偏。
花2000余萬元改善學校辦學條件,學校卻背上前期設計、環評、監理等100多萬的“額外負擔”;校聘教師和保安,工資也要從公用經費里支出……媒體報道的這些教育公用經費使用的“日常”,其實有悖建立教育公用經費機制的初衷。教育公用經費的使用,應當是教育教學的日常所需,對于特殊的建設項目,應當進行單獨的預算給予解決。
自2006年起,我國先后6次提高中小學生均公用經費定額標準。當前,中西部小學、初中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分別為600元、800元,東部地區標準在此基礎上增加50元。公用經費按照學校學生實際人數撥付,不足100人的農村小規模學校,按照100人全額撥付。這種用來滿足學校教學的基本運轉的費用,如果被其他項目擠占,農村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必然會受到較大影響。
因此,如何保障教育公用經費及時撥付、不被擠占,是教育公用經費制度能否得到落實的關鍵,也是保證農村學校教學秩序不受影響、穩定農村教師隊伍的必然要求,各地不可掉以輕心。具體說來,應當做到三點:一是保障及時撥付,縣級政府及農村中心學校應當改進撥付和管理使用的程序,確保公用經費及時到位,避免逼迫農村學校教師用私款墊付教育教學開支。二是避免公用經費成為“配套經費”,所有基礎設施、教育教學設備項目應有足夠的經費支持。要知道,“配套經費”這種“小錢”,對農村學校來說,也許是一個無法卸下的包袱。三是應有足夠的經費保障農村學校日常所需。比如校聘教師的工資問題,源于政府無法保證足夠的師資,師資缺口導致的支出,自然應當由財政進行足額解決。
縣級財政直接面對民生,要用錢的地方太多,在安排預算時自然困難重重,這一點大家都理解。但是,教育支出是最基本最重要也最不能打折扣的保障。試想一下,縣級財政能統籌一縣財力尚且叫苦,一所農村學校沒有任何其他經費來源,又當向誰叫苦?因此,財政壓力不能如工作責任般向下層層傳導,而是應當向上傳導壓力。當一個地方財政也向下傳導壓力,逼得農村學校教師“挪用私款”時,無疑將影響教育的正常發展。
2007年教育部出臺的《關于進一步做好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有關工作的通知》,提出公用經費預算要更多地向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方面傾斜,也就是要逐漸增加“質量指向”的公用經費支出,加大公用經費中教師培訓、教研等方面的預算,逐漸提高這些方面的項目支出額度與占比的底線規定。希望各地能借“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契機,認真梳理在教育公用經費預算撥付和使用管理上的問題,找回初心,及時整改,切實加以解決,為農村學校和教師正常開展教學做好基礎保障。
(作者系西昌民族幼專圖書館館長)
責任編輯:董曉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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