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未成年人要扎緊預防的“籬笆”
http://www.10keji.com2020年06月04日 10:23教育裝備網
近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了《未成年人檢察工作白皮書(2014—2019)》,全面梳理總結了2014至2019年全國檢察機關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工作。
《白皮書》指出我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形勢總體趨穩向好,但也指出一些新情況新問題不容忽視,要注意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行為,特別是性侵害、暴力傷害等。從中可以看出,未成年人的權益保護不僅需要重視預防未成年人實施犯罪,也需要關注防止未成年人成為被害人。二者同等重要,不可偏廢。
在強調發生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加強司法保護的同時,我們需要更加關注預防和避免涉未成年人案件的發生,如果我們可以通過構建盡可能完善的預防體系來避免未成年人實施犯罪或者成為被害人,將最大限度地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就預防未成年人犯罪來說,我們首先需要了解影響未成年人犯罪的因素有哪些。實踐中,雖然個案各不相同,但幾乎都包括了家庭、學校、社會這幾大因素。家長對孩子或是簡單粗暴,缺乏關愛,或是過度溺愛,一味縱容;或是重視學科教育,忽視法治教育等等,都可能導致不良后果的產生。家庭教育已經成為影響孩子行為模式的重要因素,但家庭教育在我國又是最缺乏強制力和專業性的。今年兩會期間,有全國政協委員提出建議家長“持證上崗”,即凸顯了家庭教育改觀的迫切性。
再來看社會因素,隨著現代信息社會的快速發展,新媒體奪人眼球的爆炸式新聞每天充斥在孩子們身邊,如果沒有正確的引導,成人社會所存在的拜金、權錢交易、貪污腐敗、缺乏正義、黃賭毒等現象可能會嚴重影響青少年的三觀。社會因素紛繁復雜,如何構建完善的社會支持體系值得關注。相對來看,學校教育似乎成為了青少年預防犯罪教育的主陣地,相比前兩個因素的復雜性,學校教育相對比較好規范和管理,但目前部分學校在法治教育和預防犯罪教育方面還存在教育內容不夠貼合實際、教育資源有待豐富、師資專業性有待提升等問題。無論是家庭教育、社會教育,還是學校教育,教育都將是預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首要措施。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的第一個預防措施就是“開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所以,構建起預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體系是防止未成年人實施犯罪的主要舉措。
青少年時期是培養公民法治意識,樹立法治信仰,學習法律知識的最佳時期,從家庭和學校兩個維度加強青少年的法治教育尤為重要。針對家庭教育的缺失,建議加強對家長的教育培訓,鼓勵婦聯、共青團等組織大力創辦各種各樣的家長學校。這在國外已有先例,如德國設有“雙親學校”,對孩子的家長進行系統的家庭教育方面的培訓;巴西政府則從提高結婚質量入手,要求青年男女在結婚前就要較系統地學習和掌握對子女進行家庭教育的知識。對于學校教育來說,通過開設法治課、思想品德課,提供心理健康疏導,組織班團活動等各種形式,引導孩子建立正確的人生觀和價值觀,特別是要了解和掌握基本法律知識,認識到違法犯罪行為的性質及應當承擔的后果,結合孩子們的日常行為,提升教育的實效性。
如果說預防未成年人犯罪需要更多的是教育和管制,那么防止未成年人成為被害人則需要更多的教育和關愛。從之前的媒體報道來看,媒體的熱點和公眾的焦點似乎很容易放在施害人身上,每每為其惡劣行為義憤填膺,但卻容易忽視未成年被害人的長遠之路。未成年人保護法列舉了家庭、學校、社會、司法四個保護環節,最高檢此次的《白皮書》也充分論證了我國目前在司法環節對未成年人的保護。
不過,司法保護發揮作用的時候,涉未成年人案件往往已經發生,為了能有效降低對未成年人的傷害,我們需要建立對未成年人成為被害人的預防體系。該體系一方面應包括日常對未成年人教育的“軟體系”,如家庭和學校應通過教育使未成年人學會識別欺詐、誘騙行為,學會自救和保護自己的方法,當遭遇危險時懂得及時向大人求助。另一方面,要建立對未成年人保護的“硬機制”。例如,推動建立性侵害未成年人違法犯罪信息庫和入職查詢制度。當與未成年人有密切接觸的行業招聘時,必須在侵害未成年人違法犯罪信息庫中進行查詢比對,對于有前科的人員不予錄用。又如,我國多地要求教育、醫療、救助管理及福利機構、村(居)民委員會及其工作人員發現侵害未成年人的行為時,必須向司法機關報告,從而使司法機關及時介入涉未成年人案件,最大限度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作者系天津市教育科學研究院教育法治與評估研究所研究員)
責任編輯:董曉娟
本文鏈接: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