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教育懲戒依據的校規得科學才行
http://www.10keji.com2021年01月07日 09:25教育裝備網
日前,教育部在前期廣泛調研、公開征求意見基礎上,制定頒布《中小學教育懲戒規則(試行)》(以下簡稱《規則》)。《規則》首次對教育懲戒的概念進行了定義,規定教育懲戒是“學校、教師基于教育目的,對違規違紀學生進行管理、訓導或者以規定方式予以矯治,促使學生引以為戒、認識和改正錯誤的教育行為”,明確教育懲戒不是懲罰,而是教育的一種方式,強調了教育懲戒的育人屬性,是學校、教師行使教育權、管理權、評價權的具體方式。
《規則》的頒布,無疑為學校實施教育懲戒提供了法律保障和基本遵循,也給教師科學管教學生、確保教育效果吃了一顆“定心丸”。那么,隨之而來的問題是:實施教育懲戒以何為依據?什么情況下實施“一般教育懲戒”,什么情況下實施“較重教育懲戒”,什么情況下實施“嚴重教育懲戒”?
對此,《規則》要求:校規校紀包括學校章程和各項管理制度,是學校實施教育管理的重要依據,當然也是實施教育懲戒的重要依據。因考慮到實踐中各地、各校、不同教育階段實際存在較大差異,不可能制定一個全國通用的校規校紀,《規則》規定學校可以結合本校學生特點,通過制定校規校紀規定相應教育懲戒措施。《規則》還要求,學校校規校紀中應明確學生行為規范,健全實施教育懲戒的具體情形和規則。校規校紀應清晰明確、科學合理、易于操作,防止出現各種“奇葩校規”。
近年來,一些學校推行的“奇葩校規”,令人記憶猶新。這些“雷人”的校規,之所以讓人感到“奇葩”,原因就在于看似為了學生好,實則違背教育規律和青少年身心發展的規律,有的規定還有違法之嫌。如果依據這樣的校規實施教育懲戒,非但難以達到懲戒應有的教育作用,反而會對青少年的身心健康造成傷害。
校規校紀是實施教育懲戒的重要依據,學校在制定校規校紀時不可“太任性”。為保證教育懲戒發揮應有的作用,要防止學校制定和出臺各種“奇葩校規”。
在制定校規校紀時,學校要認真研究未成年人保護法、教師法等相關法律條文,了解其中對保護青少年權益提出的基本要求,清楚教育部門對教育教學工作制定的一些基本規范,結合青少年身心發展特點和學校、學段實際,制定和完善本校校規校紀;對于現行校規校紀中存在的與法律、法規相抵觸的“奇葩”條款,要堅決予以清除。對于即將實施的校規校紀,學校要遵循自上而下、由下而上的基本程序,拓寬輿論渠道,廣泛征求教師、學生、家長、教育主管部門以及法律工作者的意見,在認真聽取各方意見的基礎上修改完善,報請教育主管部門批準后,方可付諸實施,并爭取家長們對校規校紀的理解和支持。
(作者系山東省寧陽縣教育和體育局教科研中心副主任)
責任編輯:董曉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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