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懲教唆犯罪守護未成年人成長
http://www.10keji.com2021年08月17日 13:34教育裝備網
近年來,操縱未成年人犯罪具有年輕化的趨勢,有不法分子企圖利用刑法中對未成年人刑事責任年齡的規定,教唆未成年人實施詐騙、盜竊甚至搶劫等犯罪行為,以從中牟取利益。幕后教唆者認為,事發后未成年人充其量被民警“教訓一頓”,只要自己不被供述,便無須承擔任何責任。然而,一切違法犯罪行為終究難逃法網,我國刑法第二十九條第一款規定:“教唆他人犯罪的,應當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處罰。教唆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的,應當從重處罰。”教唆未成年人犯罪,將受到法律嚴懲。
教唆未成年人犯罪會產生惡劣的社會影響,必須嚴肅予以打擊。一方面,未成年人心智發育尚不成熟,法治意識薄弱,容易在他人勸說、慫恿、威脅等手段的作用下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未成年人出于無知無畏的心理,做事不計后果,往往可能做出性質更加惡劣的犯罪行為,產生的社會危害也更加深重。另一方面,教唆未成年人犯罪,會在未成年人心中播下“惡”的種子,極易導致其后續產生自主犯罪行為,影響其正確價值觀的形成,對未成年人的未來發展產生深遠負面影響。未成年人之間互相學習模仿、傳播不良風氣,會影響社區或村鎮整體的社會風氣,引起諸多社會不安定因素。
事實上,受到教唆而產生犯罪行為的未成年人,大多因其特殊的家庭或社會背景而容易走上犯罪道路。在家庭環境方面,這類未成年人往往由于缺乏家庭關注與父母管教約束,抑或是由于經濟困難過早輟學、游蕩街頭。他們多數尚未接受過系統普法教育,意圖通過犯罪來獲得成就感、引起他人關注;抑或是由于缺乏工作能力,基本生活得不到保障,進而鋌而走險。在社會環境上,未成年人犯罪多發于治安管理較為薄弱地區,當地娛樂性經營場所允許未成年人自由出入,使其頻繁接觸諸多不良社會閑散人士,通過“認大哥”“稱兄弟”等形式結交關系,在教唆者的鼓動下,出于“義氣”而產生受教唆的犯罪行為。
因此,必須嚴厲打擊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現象,引導多方力量共同參與未成年人犯罪防治。司法機關要依法對其違法犯罪行為加重處罰,減少其后續與受教唆未成年人接觸的可能。對于受教唆的未成年人,應當以教育為主,懲戒為輔。以多方共治、統籌全局的形式,全面呵護未成年人。從家庭角度,依據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父母應當為未成年人提供生活保障,關注其身心健康狀況,預防和制止其不良行為與違法犯罪行為;從社會角度,對于家庭管理確有實現難度的(如單親、留守未成年人),應當充分發揮居委會、村委會對于調節家庭關系、穩定社會秩序的作用,設立“兒童主任”并監督其切實履行職責,完善對未成年人的社會保護、教育功能;從政府部門與司法機關角度,應當嚴肅整治社會治安,為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長提供風清氣正的社會環境,禁止未成年人出入營業性娛樂場所,為未成年人隔絕不良誘惑。
(作者系華東師范大學青少年法治教育協同創新中心研究人員)
責任編輯:董曉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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